

港交所今天宣布,發行本金總額5億美元可換股債券。因應環球投資者的龐大需求發行總額已由4億美元增至5億美元。可換股債券於2017年到期,年息率為0.50%,可於條款細則所載的情況下以初步換股價每股160港元(可予調整)轉換為港交所股份。
估計進行認購事項在扣除發行費用後所得款項淨額約為496,750,000美元。港交所擬將所得款項淨額用作支付早前宣布收購倫敦金屬交易所全部已發行普通股本的部分資金。港交所並擬同時減少其於2012年6月15日就收購LMEH訂立的銀行融資中已承諾的借款總額。
港交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近數周以來市場氣氛改善,讓我們有機會以較現股價高出不少的價格集資。今次發售可換股債券,使我們可以有利的條款募集到較長期的資金,以應付收購LME的很大部分資金需要。」
假設可換股債券按初步換股價每股160港元全數轉換,可換股債券將約轉換為24,228,437股股份,佔本公司經發行換股股份擴大後的已發行股本約2.18%。
港交所將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申請批准可換股債券及換股股份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代表港交所進行此項交易的賬冊管理人和牽頭經辦人為德意志銀行、匯豐及UBS。